冥王交于我
「冥王律令」,我看了觸目心驚。
這「
情慾邪淫」的罪,包含:
一、聞聲神移──聽淫詞浪語,心志飛蕩。
二、竊意私窺──針孔錄影。
三、好講淫語──妄言閨情。
四、藉機挨身──手做非禮。
五、寫作淫書──攝繪春宮。
六、心淫之罪──邪緣未就,生幻妄心,勾計未就,生陷害心,見人美色,生迷戀心,人有己無,生不平心,人妍己醜,生嫉妒心,見人嬌美,生妄想心。
七、尋花問柳──情慾買賣。
八、邪淫濫交──自逞風流。
九、奴婢娼妓──販賣人口。
十、逼姦?妸Ιぉひ?I重罪。
十一、違反?常──不正之淫。
十二、神前佛後──不正之地。
十三、三光之下──日、月、星三光之下。
十四、破修道者──破?之罪。
十五、時辰不對──天帝聖誕,父母臨終。
這
「冥王律令」主要包含了「
眼淫」、「耳淫」、「手淫」、「口淫」、「身淫」、「心淫」。
這十五條文之中,還有註解的小條文,可以說鉅細無遺,全部都是罪業。
我記得有一弟子問我:
「我用錢買的,算什麼罪?」
「是罪!」
「對方正需要錢,我給錢,各取所需,很公平。」
我答:
「情慾買賣第七條。」
又有一名女弟子問我:
「對方需要,我給他,算是罪嗎?」
「是罪!」
「你不是教我們,給人快樂嗎?我給他快樂,又不求回報,算是什麼罪?這是慈悲喜捨的『慈』及『捨』啊!」
「這。………」我一時傻住了。
現在我的回答是:
「第八條,邪淫濫交,自逞風流。」
我知道有一位作家,在他的作品之中,描寫自己的生活,他喜歡在佛像面前手淫。
年輕時,讀書在佛寺,以求專心。
乘夜間無人之時,到佛像之前。
如此如此,這般這般,弄給佛看。
他說這樣子特別刺激,特別暢快。
這種做法,是反叛心理。
當然犯了
「神前佛後,不正之淫」。
小心为妙。。。
